瀏覽單個文章
PM
Power Member
 
P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引用:
作者bigDDD
游小姐這個是搶燈
搶燈就會拿到比例
看到燈開始變了或路口超大條
真的就不要再衝了
常常在菜市場門口看到快紅燈了還是有車高速奔馳而過
就不要哪天打保齡球撞翻一堆人
運氣是會用光低

這個應該是強制險外多賠50萬吧?
搶黃燈把人撞死了判這樣很合理啊∼

刑事部份,過失致死,判拘役也算很輕了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民事和刑事是分開來看的
在一些狀況下,會有民事不用賠,刑事要關的情況
看是不想賠還是不想被關,在上路時就要先想清楚
撞上去了才來GGYY對事情並沒有幫助啊
舊 2018-12-22, 11:06 AM #1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