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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goodpig
可以仔細看清楚內文嗎?

最高法院明明就是不同意一二審以行凶時辨識、
控制能力降低為由判無期徒刑

哪裡來的要判到無罪釋放?

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3審是駁回二審認定"行凶時辨識、控制能力降低"之論述,

感覺3審認為應判更重之死刑?
 

看過內文會開罵的都是針對二審的法官 ,
我覺得L大應該也是啦

PS. 難得最高法院比較清醒、把案子打回去
舊 2018-12-21, 02:38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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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