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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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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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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
itsture
合理阿,台灣撞死人你以為要多少?
殺人刑責都比不上強姦哩
如果你要說這不合理,那請先去改這邊法律
我
撞死人比較便宜
但把人撞到重殘不能工作
會依照他的年紀跟當前去計算賠償金額
如果他30歲年收100萬就好
可能賠償金額比四台超跑還多
難道這個也要設定上限嗎
2018-12-19, 04:57 PM #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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