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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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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ha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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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3
引用:
作者
Melia1830
當初那些撞倒人的大卡車砂石車司機就你這種想法,所以還有二次碾壓。現在不知是否還是這樣
一樣...這民法不改就還是一樣
撞死人只要賠一定金額
撞殘人,你要負擔到他掛掉XD
比如說,撞殘一個40歲年薪100萬的人,你至少就要賠他(65-40)*100萬的薪資損失,還不包括看護醫療什麼的
所以,就算不撞超跑,超額還是請加好加滿
2018-12-19, 09:2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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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ghan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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