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inlinyang
有白痴在無理取鬧(指提案人)…
我窮,所以開車會小心謹慎,也有加保超額責任險(記得一千出頭)
今天如果不是四台跑車而是四個人呢?
|
這不就是差異嗎,開車小心謹慎不應該分窮不窮,而現今的狀態卻是,窮的要離超跑遠點,要小心謹慎;而開超跑的,卻不太需要,大家自然會離他遠點。
假設風險機率是千分之一,小心謹慎能降到萬分之一(沒有所謂小心謹慎就絕對不會發生,機率再小還是有可能),而這萬分之一,卻能讓窮人傾家蕩產;而路上的超跑,卻僅須一般留意車況就能維持在千分之一,甚至更低,即便發生,也無關痛癢。
說真的,我不認為提案人無理,只是細節跟界線還需要仔細評估;但,我也同意樓上網友的說法,這應該要是立委官員的工作,不該由民眾去承擔。
例:超跑違規停車導致差撞,就算是超跑要負擔90%責任,而剩下的10%也會讓一般車主崩潰(明明是超跑違規停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