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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這樣判賠償,你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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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FAL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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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sewire
所以沒錢就不要上路,道路是有錢人專用的就是了!?風險是超跑帶來的(雖然是法律導致的),爽是超跑車主在爽,結果別人卻要多支出一筆保險費來規避他們帶來的風險??
俗話說"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道路不是給"有錢人"專用的, 而是給"有能力負責的人使用".
你口袋裡沒有那麼多錢負擔萬一撞到別的車輛、穿越馬路的行人時的賠償, 就乖乖去買保險讓自己"有能力負責".
沒負責能力又要上, 出了事怪天怪地怪政府, 只會換來一句......
2018-12-17, 03:4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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