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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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sewire
金錢的力量大於法律本來就不合理,如果是自己責任大也就算了,但明明就是更遵守交通法律(不然責任怎會低?)結果卻因為對方有錢開超跑反倒賠更多,這怎會合理?至於保險,風險是超跑帶來的,為何是別人(第三方)要投保來規避?當然這是法律訂的不公平所導致,只要改成像國外,肇責高的負全責,負擔雙方的損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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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不是"幫別人"(壽險除外), 保險從來都是"幫自己".
那些超跑當然都會盡量買保險, 出了事就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幫自己省心省力.
撞超跑的肇事者不是要面對超跑車主, 是要面對後續的保險公司...
肇事者不想花錢買保險幫自己, 那就是自己去面對保險公司.
這樣完全合情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