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osewir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3
引用:
作者3578098
哪裡不合理? 如果你撞到民宅跟撞到一家珠寶店賠償額度能一樣嗎?
這只能怪自己保險的額度買的不夠高, 就好像你只買了強制險就怪不合理?
別人超跑買的保險能跟你的幾十萬車一樣嗎? 加上超跑變成事故車的折舊損失比一百萬更多這損失找誰要去?你這種說法明顯的狹義跟自私, 你遇到超跑還是躲遠一點吧!


金錢的力量大於法律本來就不合理,如果是自己責任大也就算了,但明明就是更遵守交通法律(不然責任怎會低?)結果卻因為對方有錢開超跑反倒賠更多,這怎會合理?至於保險,風險是超跑帶來的,為何是別人(第三方)要投保來規避?當然這是法律訂的不公平所導致,只要改成像國外,肇責高的負全責,負擔雙方的損失即可。
舊 2018-12-17, 10:12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sewir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