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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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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hoba
既然要修法能不能加重罰則,處拘投或其他有嚇阻力的處罰方式

不然罰錢?反正不繳就不會肉痛,有差嗎?


看我們那幾位英明的立委,發個警訊都要政府官員出來寫報告了,

還能希望它們修法加重罰則??沒要求取消罰則就要放鞭炮了

舊 2018-12-16, 10:55 P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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