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1010000
Major Member
 
h10100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88
引用:
作者越前屋兵介
好吧~那我MARK另一段

「國家級警報」:民眾可能立即受危害,如地震速報(地震規模達5.0以上,且任一縣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4級以上或臺北市政府所在地預估震度達3級以上),空襲警報(當民防管制所接收軍方之警報命令後,會啟動警報器聲響及發放示警訊息等方式提供民眾緊急避難)。
「緊急警報」:如災害防救業務有關機關的疏散避難警報。
「警訊通知」:適用較無急迫性,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警訊,如氣象局的大雨即時訊息、海嘯警報、颱風強風告警;公路總局的公路封閉警戒;水利署的水庫放水警戒;水保局的土石流警戒;疾管署的傳染病、國際旅遊疫情;民防管制所的空襲警報演習;原子能委員會的核子事故警報等。
「每月測試用訊息」:用於測試災防告警系統之用。

就我的認知
手機警報警訊通知
是緊急時刻使用,而不是這樣用的
而且說實在的...
我的爛手機,收不到這種緊急通知
反而一般反詐騙的簡訊,偶爾會收到
何不用一般簡訊通知就好
大多收人應該都收的到
或更多更頻煩的從媒體管道傳播
不也很好...

並不是說,不認同用這種通知方式
就不知道非洲豬瘟的嚴重性...

我反而認為這種非常時期
另外立法加重罰責...
__________________

還是撐不過第十年    戒之慎之
舊 2018-12-13, 10:02 AM #7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10100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