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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的養成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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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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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跳海人
都第二次了還緩刑又說抬出醫生招牌
真是好棒棒沒輕判的判決呀
緩刑並沒有限定一定要完全沒有犯罪紀錄的才可以給呀。
人家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官審酌給予緩刑,有何不可!?
引用:
作者
跳海人
至於,上面的前提是輕判,所以才會有人家活該被撞的引論
你拿你的認定來偷換別人的概念
當然你自己會有違合感呀,這文字不難理解吧
後面的邏輯根本就錯了,所以我才提出來。
結果又引來一個邏輯錯誤的。
2018-12-08, 07:31 PM #
15
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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