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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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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引用:
作者惡蟲
問題很簡單,既然判決不是無罪,為何會有人覺得「人家活該被撞」呢??

這文字不難理解吧。


至於輕判不輕判,上面也講了,和解加傷勢不重,刑度一向不重,法界又不是鄉民,成罪後還是會依個案情形來判斷量刑的。


都第二次了還緩刑又說抬出醫生招牌
真是好棒棒沒輕判的判決呀

至於,上面的前提是輕判,所以才會有人家活該被撞的引論
你拿你的認定來偷換別人的概念
當然你自己會有違合感呀,這文字不難理解吧
舊 2018-12-08, 07:2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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