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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74
不管手段合法不合法,跨境抓人中共現在就能辦到,
過去已有實例,最有名的就是桂民海,後面被自首。。。
當然不懂國際法的蠢蛋是看不懂這些法理邏輯關係的。
至於多重國籍的法理問題上一篇有附連結可以參考。


如果她是用加拿大護照進入加拿大,
現在被加拿大扣押那法理爭議較小。
有其他的中文媒體報導她是用香港身份出入境加拿大的,
這個問題就更複雜了,因為她有可能是用香港特區護照,
所以在“國籍”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但是也有可能所持的是英國海外護照。
舊 2018-12-07, 09:15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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