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跟平權的兩方辯論內容, 基本上都在 Youtube 哈佛的同性婚姻辯論 上出現過。
(抹黑跳針的部分就不會在上面了... )
《正義:一場思辨之旅》:自主性與選擇自由,不足以賦予同性婚姻權正當性? (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5065)
麻州最高法院裁決古德里奇訴公共衛生部案(Goodridge v. Dept. of Public Health,2003)這起同性婚姻案件時,
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馬歇爾(Margaret Marshall)寫的那份深思熟慮且內容細膩的意見書。
馬歇爾首先承認這項議題在道德與宗教上引發的深刻歧見,
並且暗示法院不會在此一爭論當中選邊站:
---
許多人都懷有深刻的宗教、道德與倫理信念,認為婚姻應該限制為一名男性與一名女性的結合,而且同性戀行為是不道德的。
許多人也持有同樣強烈的宗教、道德與倫理信念,認為同性伴侶有權結婚,而且同性戀者遭受的對待不該與他們的異性戀鄰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