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orance
近親結婚與同性結婚的關聯在哪?
--- 還你, 幫你圈了一下 你沒看到的重點 ---
據2002年「Ms. Juliet Joslin et al. v. New Zealand」一案,人權委員會所作出的解釋,人權委員會認為公約第23條第2項有關結婚權之規定,未課予締約國有設立同性婚姻的義務。
但此案的協同意見書中,Rajsoomer Lallah與Martin Scheinin兩名委員表示,
此判決並不代表這項法律上的差別待遇,永遠不會構成第26條規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違反。
並指出公約雖未明訂相關義務,但並未限制國家以任何形式的法律制度(包括婚姻在內)承認同性伴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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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不是我沒看到,
如果我沒看到就不會貼上來,
我只是要表明一件事.. 同性婚姻在人權裡就是有爭議,
一直把它們扯在一起就是不斷的爭議各說各話而已。
當然啦,
你要堅持認為你貼的那內容叫作沒有爭議?
那我也不能阻止你,
就繼續各自解讀吧。
近親結婚與同性結婚的關聯在哪?
你自己貼的呀..婚姻權不是嗎..
你就要把同性婚包含進婚姻權了,那照你的邏輯婚姻權應該廣泛包含各種形式的吧,
當然啦,到這裡我也能看出你要否定,
也沒關係,
只是證明.. 光是就你轉貼的WIKI..都可以各自解讀不同意思而已。
爭這沒用了,你也只是不斷鬼打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