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zombie
壞壞的說,這是政府自己作法自斃。
如果政府說,這只是花費15億的民調,完全不鳥結果。
下次投票時,一定會想說,上次我排了那麼久的隊,好不容易投了票,現在政府你竟跟我說,抱歉,這只是個民調,因為窒礙難行。
那你覺得我會怎樣投下這一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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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作法自斃不是公投當成十五億的民調
重點是舊法有個好像叫公投評議委員會,是用來篩選公投題目的機制
如果這個單位還在,大可說同婚議題經過大法官釋憲,已經到憲法層次,不宜再提公投
然後..該怎麼辦就等行政部門和立法院去處理
意思是交給這個單位就可以擋下來,減少爭議
修法時廢掉這個單位,相信是出於政治考量,自己想要的只要連署達門檻也可以一起送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