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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59元乳品花1萬8驗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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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7ks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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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又見阿鳥
第6條(強制採樣程序)
法院或檢察官認為有必要進行去氧核醣核酸比對時,應以傳票通知前條所列之人接受去氧核醣核酸採樣。
前項傳票應記載接受去氧核醣核酸採樣之事由。
排除啊..
舉例...某社區a棟有一女被強姦,驗出dna...
社區半封閉,監視器沒看到人出入
如果通知,a棟男住戶通通驗dna....
你會不會先提抗告??
我應該會早早跑去......
現在是警方通知這5位女學生去採樣。
另外要採樣也應連原告一起採樣,誰知是不是原告自己喝了,忘了呢?
2018-12-02, 05:4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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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7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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