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我有跟同事說...好像沒在這說....
公投...就是大型民調啊...
廢電業法...ok...
延役核一核二核三...政府就不做..怎樣???
法律沒規定的事(廢核),政府去做...可以吧
所以..黃士修再怎麼跳....
政府就...盡速廢除電業法95條第1項,但我還是不延役......
這也無所謂合不合理....
|
以核養綠跟挺同反同完全不一樣
前者政府是反對的,就是跟既定政策相違背
當行政權和立法權都在手上,玩文字遊戲怎麼解釋也好,隨便找一些枝節問題阻撓,提案人也拿他們沒辦法
後者麻煩較大,挺同是政府支持的,問題是反對勢力是自己人更得罪不起
如今反同公投案全過
可是大法官之前釋憲了
要修什麼法?行政和立法不能裝死當沒發生過,已經無法再做到兩方都不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