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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48
引用:
作者
溫柔風
其實這種事很簡單,就修法規定:一定金額(雞毛蒜皮)以下的,由要求者負擔所需費用即可
如果要修法、為什麼不是要求犯案者 ?
2018-12-02, 11:1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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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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