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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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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5
突然想到,某些人一直主張要將通姦除罪化,是不是因為異性戀的因為可能會有小孩,通姦這問題沒那麼單純,可能養到別人的小孩,所以大多不同意除罪化;反之,同性戀不會有小孩的問題,合則來,不合則去,通姦也沒甚麼小孩監護權這麻煩的問題,賠點錢就算了,通姦除罪化很合理?當然,異性戀的無責任有錢人賠大錢也是沒啥問題。

那萬一開放同性戀認養小孩,或是代理孕母,或是雷絲邊開放取精,嗯......
舊 2018-12-02, 12:32 AM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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