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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都過了,反同挺同還是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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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現在才開始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66
引用:
作者
dkjfso
除非你是主張民法的婚姻都改稱作伴侶
且不論同性異性都可適用
否則它的具體內容肯定不同
伴侶跟配偶這兩種東西的保障範圍一定不相同
如果我是政府
我主張你來我就登記
有問題就依你們登記的條款處理
我管你們在外面要互稱配偶伴侶牽手還是老相好
吃飽太閒才會管那麼多...
2018-12-01, 10: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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