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是不會因為公投就結束的
比如說國中小不施行同性戀教育
但是同性戀的存在看起來不會不提
所以要讓兩邊都滿意一定會有磨合期
甚麼教,甚麼不教,模糊地帶很多
同婚的問題我覺得還好一點
因為公投結果要求同志結合另立專法並且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所以定專法也不能把他們的結合叫婚姻
對執政者來說最難的就是面對挺同的抗議
但就是這樣,公投沒有給退路
我覺得同志這幾年如果多考慮宗教勢力不要太激進
鴨子划水慢慢來,同性結合給個婚姻的名義是辦得到的
看了一下前面有人貼的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有寫婚姻自由平權,所以如果專法不給婚姻的名義
不知道有沒有違憲
不過我很認為政府在目前的氛圍下,不會去觸怒反同
公投很明確,有沒有違反大法官解釋,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