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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都過了,反同挺同還是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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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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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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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生
反對行政院用「婚姻」立專法 幸福盟主張:該叫「同性家屬專法」 原文網址: 反對行政院用「婚姻」立專法 幸福盟主張:該叫「同性家屬專法」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Ja85NrvW4UB4Y8I
)
不給人家用民法說要用專法然後騙人來投同意
我自己一堆朋友就是這樣,網路上也一堆人都說好好好先推專法
結果現在公投過了再說連專法都不給你,要用什麼鬼同性家屬專法
被人霸凌糟踏到這種地步,然後還說要檢討同志或同運團體?
你的血是紅的嗎
大法官釋字第748 號解釋
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又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以何種形式(例如修正婚姻章、於民法親屬編另立專章、制定特別法或其他形式),
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2018-11-30, 05:5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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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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