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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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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70
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on...spx?id=GL006923
法規名稱: 高屏地區空氣污染�**`量管制計畫移動污染源減量抵換處理原則

三、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得採行下列方式取得排放量增量抵換,其移動污染源排放量減量抵換之計算原則及申請文件,應依附錄一至附錄五規定辦理。
(一) 老舊高污染車輛汰舊換新(收購舊車)。
....以下省略

這條不就是叫民眾減碳讓給企業
 
舊 2018-11-26, 03:38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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