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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20年今天看到超多不認識的「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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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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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https://tw.news.yahoo.com/%E6%89%AF...-153631048.html
這新聞..投票所拿「筆蓋」給民眾蓋 選務:全部廢票
可大可小.....
第 146 條
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拿個筆蓋,叫你蓋選票,結果你的票變廢票......
如果這樣都沒事...那撕選票不能當我投廢票?
再看看後續如何辦......
我猜...沒事啦...台灣的法律,看情況會轉彎的.....
2018-11-25, 12:54 PM #
25
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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