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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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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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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我是有點覺得目前的模式似乎比較保障"有空閒"的人, 如果生活有事情忙, 只好認賠.
為什麼沒有制度加上去如果對方最後凹輸了, 必須賠償你的工作損失, 那我就覺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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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太高也是會被砍阿
真要走法院法官就會砍了
因為一般都有個"行情"在
事實上我個人秉持一種理念就是權益是自己爭取來的
就拿上次騎腳踏車被轎車撞來講
對方也是在那邊凹砍價
我本來要兩萬五的後來一萬五就成交
也是自己跑去跟對方拿錢的
真要對方把賠償金送到家我看也是有的等了
而你講的不想浪費空閒就找律師或法定代理人吧
不然就要像我家附近一個賦閒在家只是靠收租維生的大哥
他是自己寫狀紙
酷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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