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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我是有點覺得目前的模式似乎比較保障"有空閒"的人, 如果生活有事情忙, 只好認賠.

為什麼沒有制度加上去如果對方最後凹輸了, 必須賠償你的工作損失, 那我就覺得很好.
     
      
舊 2018-11-23, 03:1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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