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awkwon
綜合上述各位網兄意見,小弟大膽下一結論
不要和中國廠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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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 前幾年泰國"華僑(台灣人過去)"搞出事情來, 也是避不見面, 你奈他何?
法院不是沒去通知, 重點就是人家不來理睬你, 換個名字在高雄繼續運作, 你奈他何?
所以規定都有漏洞, 就看如何去衡量代價去決定要不要規避.
台灣也幾個潛逃到加拿大溫哥華的, 你看誰拿他們奈何? 叫得動嗎?
實際上還是有在運作啊? 換另一個家人在台灣開公司就問題解決.
只是對岸比較霸道, 但做事情都是看利益, 台灣是來陰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