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八成數據, 不知道要從何得知?
2. 疾管署再次強調,認知預防的重要性、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等,才是控制、阻斷疫情的不二法門。
此外也再度提醒民眾應重視愛滋感染風險,為了自身健康,應主動進行愛滋病毒篩檢。
3. 有漂又有主動進行篩檢的不知有多少?
4. 有要另外制定法律嗎? 如果是說修正條文內容涵蓋其他族群, 應該不算是另外制定法律吧?
引用:
作者缺德
大家都知道愛滋的傳染途徑,我也知道與性向無關。
會去"漂"的人相信不會比同性戀還少。
可是為什麼愛滋在男同間傳染的比例這麼高?
同樣是追求快感解決需求尋找慰藉,會去"漂"的我想八成以上都不敢無套吧?
當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時候............
不過對於同性婚姻我的看法是這樣
他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有著同樣的義務,要繳稅、要當兵、接受國民教育。
既然付出了同樣的義務那謂何不能享有同樣的權利?
又不是作奸犯科,又沒被褫奪公權。
謂何要享有這些權利還要另外制定法律?
這就是歧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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