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orance
疾管署重申:愛滋主要透過不安全性行為感染,與性別及性向無關
---
.
.
---
以供需原則來說: 有需求 就有供應。
以STD來說: 沒有自我保護, 就有中獎可能。
|
大家都知道愛滋的傳染途徑,我也知道與性向無關。
會去"漂"的人相信不會比同性戀還少。
可是為什麼愛滋在男同間傳染的比例這麼高?
同樣是追求快感解決需求尋找慰藉,會去"漂"的我想八成以上都不敢無套吧?
當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時候............
不過對於同性婚姻我的看法是這樣
他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有著同樣的義務,要繳稅、要當兵、接受國民教育。
既然付出了同樣的義務那謂何不能享有同樣的權利?
又不是作奸犯科,又沒被褫奪公權。
謂何要享有這些權利還要另外制定法律?
這就是歧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