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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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論點都混合在一起了,一下子說為何最後一擊跳投居多,一下又質疑裁判的執法標準,實在不知從何論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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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提最後一擊跳投居多,那是你有提什麼攻方優勢的,我才回的,我之前提潛規則,那是因為裁判在賽末通常會把尺度放寬,比較少讓球員去利用哨音來取勝,也因此是會造成漏判或誤判發生。
但我並不認為裁判會在賽末故意偏袒攻方或守方,所謂的攻方優惠,我並不是很認同。
既然是人,有誤判也是難免的,不過我可不認為裁判並非不能質疑,有誤判或亂判,在網路上講一講也是難免的吧,不是嗎?台灣的法官對法律條文的瞭解,絕對不輸鄉民,肯定是勝過大部分鄉民,還不是常常被鄉民質疑判決。
總之....
你的結論不就是Rose被打到手掌,並不算犯規,他去質疑裁判是錯誤的不應該的,裁判判決是正確無誤。
如果結論就我所說的這樣,那就這樣吧,也不必灰下去了,至於扯什麼攻方優惠之類的,也不必提了,我也不想再討論這點了,已經浪費過多的時間打字,還是要有個停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