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 Jo Chin
美國並與日本採行一樣的高風險產品管制,僅禁止日本限制流通的各地區產品品項,其他則是採邊境抽驗及國內例行性抽驗檢測。
歐盟2017年11月11日公布,解除福島米、岩手、千葉等縣部分水產品及野菜等輸歐盟檢附輻射證明之要求,並不強制要求各會員國需進行抽批查驗。
歐盟對日本食品的輸入查驗頻率,並因超過5年邊境查驗「無」不合格案件,因此建議會員國邊境持續低查驗率。歐盟僅對高風險產品管制要求提出官方輻射檢驗證明,其他則是檢附官方產地證明。
國際上,迄今已有包括加拿大、緬甸、塞爾維亞、智利、墨西哥、秘魯、幾內亞、紐西蘭、哥倫比亞、馬來西亞、厄瓜多、越南、澳洲、泰國、玻利維亞、印度、科威特、尼泊爾、模里西斯、伊朗、卡達、烏克蘭、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阿根廷等26國解除日本食品管制措施,回歸一般輸入食品的邊境管理。
韓國對日本特定產品進口禁令及8縣水產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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