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lchn
專法就是在分裂社會? 就是歧視? 那以下這些專法你怎麼解釋?
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這個專法要是廢了我想很多納稅人會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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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專法"是加在一般法律之上, 不是排除掉部分法律再加上. 譬如說新北市原住民不會不適用勞基法只能用就業自治條例
套用在這個議題上就是同性婚姻
不只跟大家一樣適用民法, 而且還另外訂定專法給予額外保障...
譬如說加一條歧視同婚者有罪

這反同的大概會瘋掉
我覺得適用民法沒什麼問題除了領養, 消除歧視沒那麼快... 屁孩歧視起來一定口無遮攔 所以領養部分可以考慮暫緩
****無菌論那女女不就最佳解

原來反同的真正想法是.......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對福島及其他4縣全面禁止的國家/地區,現在幾乎只剩台灣跟中國大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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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似乎也要解禁了
很快就只剩台灣
光是"核食"這個詞就已經有很大偏見, 聽起來就是不能吃的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