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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貼的4分打集錦也證明我的看法,最後一波攻防不隨便響哨,是只有對攻方有優惠。這是我看了很久歸納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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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是只有對攻方有優惠,那處理最後一波進攻時,攻擊方都用切入禁區來得分算了,何必用跳投,殺禁區得分的得分效率明顯比跳投得分效率高好嗎?
正是因為切進禁區,有時候被打手或被小推根本都不吹,裁判不響哨且直接讓時間流掉,攻擊方只能夠生悶氣或抱怨裁判但改變不了比賽結果。
強如MJ這位籃球之神吧,他牌子大名氣夠,但你去翻翻他出名的賽末關鍵致勝球影片看看,還不多半都是用投籃為主,用切入絕殺對手的並不多見吧,總不會是要說MJ的切入得分能力沒有他跳投能力那麼有威脅性吧!?那就太硬坳了...
為什麼很多球星在處理最後一波進攻時,不選擇切入禁區得分而是跳投,這必然有其原因在,不是嗎?
難道那些球星都不知道切入得分效率比跳投得分高嗎?不可能吧?
NBA裁判雖然執法有時候很看個人心情,但絕不會只優惠攻擊方,因為NBA球星的個人能力都相當的強大,假使最後一波的攻防,裁判只偏攻擊方,那防守方真的只會有乖乖被宰的份,一定會失掉關鍵分數,這會嚴重影響比賽精彩度,也會嚴重影響到比賽公平性,我真的不認為NBA裁判會只偏進攻方。
當然若你堅持你的看法,那也OK,但說服不了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