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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同婚入民法或另立專法有這樣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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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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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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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專法的人就二個字"歧視"就好了,
他們才不會管會不會對別人有什麼影響,
反正不順同志的意就是歧視。
沒有退讓只有別人妥協。
懂了!
把「反同」的人全部集中,從民法抽離出來設立一個專法,
這樣「反同」的人就不會被同婚入民法所影響,
「反同」的人會覺得「反同」專法不是歧視。
贊成專法的快去推動「反同」專法,這樣別人不用退讓,「反同」的人也不用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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