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同性婚姻能受民法保障,例如女同性戀人工受精生下的子女也能讓配偶和子女都有民法保障的繼承權。但是釋憲以後很多各種法規都要一併修改『所以為什麼尤美女會說:『同婚法案牽涉法務部、內政部、衛福部、勞動部等多個部會,必須全面檢討』,這一個修法大工程和現有的社會傳統反對聲音太大是燙手山芋!
所以近期的釋憲,中程是專法,長程是修所有相關民法、勞基法、刑法。。。這種中程方法比較能推動讓大家支持,等到社會共識有了最終目標還是要推動大修法工程。這才是真正保障人權的方法!當然如果社會真的很進步是應該一次大修法才對,但是偏偏社會保守傳統聲音很多!
同性婚姻釋憲後,我們在修法上到底還需要哪些配套?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9687
觀點投書:為什麼不要同性婚姻專法?
https://www.storm.mg/article/482449
社會上大多數人還是有歧視同性婚姻的傳統觀念問題,專法這種過渡時期是一種解決方案,但是長遠是要大修法才對!社會的進步象徵就是能為了少數的同性婚姻也能得到法律保障,雖然對於大多數民眾是必須配合一些不便之處。
這些個人觀點沒有對錯,只有解決爭議的手法和方式。如果大修法能一次解決同性婚姻問題,我支持民法等大修法。
對一般人來說,如果修改民法後,以戶政系統為例叫你花錢照新的大頭照去辦領新身分證,因為身分證後面有父母欄要改成例如雙親甲和乙,才能符合同性婚姻修法後的一體適用問題。這只是其中一個很小的問題,但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會不會覺得政府吃飽太閒錢沒地方花嗎?所以為了推動保障同性婚姻的實質保障,才會有專法這種過渡的變相保障,但是我希望專法有個年限,未來還是要大修法才是正途。
至於其他一些團體的烏賊抹黑說法看看笑笑就好,但是要知道為什麼大修法茲事體大,和怎樣解決這個爭議。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請不要鞭我!我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