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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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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台灣人有個很奇怪的觀念,台灣女性更為嚴重
離婚後要付錢給前妻然後女生是絕對不用付半毛錢的,
如果男生去要就是沒用的廢物之類..........女性永遠是受害者等等等
月付8千給生活費我覺得很OK,生了就該負責這個沒有分男或女,更不應該是
生了就是男生付錢女生照顧,照顧要共同付錢也應該共同。
另一個想法因為小朋友長大會愛媽媽比愛爸爸多很多很多,這絕對的。
所以男人就多忍讓吧!要不然呢.......一般來說小孩的心都向著媽媽比較多。
我們做了很多事想改變往往都是徒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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