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kjfso
醫生當然是爭一個比勞基法更有利的規定才要另立專法
請問同性婚姻專法是不是有什麼比民法婚姻更好的優惠啊?
有沒有人說同性婚姻專法可以免繳所得稅
還是退休金可以加倍之類的?
還是用是用來隔離跟限制的?
連專法立意不同都可以故意忽略
你這種說法跟舉例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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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人家簡化醜化成更好的優惠,真的是長見識了。
人家爭的主要是無法一體適用,同樣的同性婚姻跟異性婚姻也有一些無法一體適用。
例如住院醫生輪班完,剛好有一個醫生要開刀一個特殊病患,住院醫生可不可以進去實習,
進去,不好意思,超過工時,違法,不進去,下一次這種個案會什麼時候出現??下次的學習機會在何時。
人家爭的是一個比較自主的工時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