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在吵啥鬼,這注定是沒有交集的議題
一邊是要訂專法 (目的是避免勞民傷財費時費力大改民法)
一邊是要修民法 (不管怎樣就是要改民法,9453)
一邊都說你想怎樣就怎樣了,只求花最小的時間跟成本。
另一邊反而抓著民法不放。
這讓我想到兩頭羊上獨木橋的故事~
台灣的社會一直以來充斥的少數綁架多數狀況,什麼少數?
幾百萬人綁架上千萬人的意見,這就是少數綁架多數。
反正投完票就知道了,公投只是政治人物手中的玩具、工具而已~
投完只是個開始,會繼續亂~
對了,一定有人無法理解 [幾百萬人綁架上千萬人的意見]是甚麼意思。
有哪次選舉得票率是超過人口一半的? 所以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命運說法沒錯!
別跟我說未成年什麼的,既然要挑憲法每人生而平等毛病,14歲不是人? 那10歲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