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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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Jo Jo Chin
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在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中判決同性婚姻的權利受到憲法保障,全國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性婚姻,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10][11]美國成為第五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國家,同時也是繼加拿大後第二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北美洲國家。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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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
並沒有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A9%9A%E5%A7%BB
實際上各洲狀況不同
美國是聯邦國家
各州州政府有自己的法條
有的是納入婚姻保障
有的是伴侶
有的是不同意
所以同婚只有在極少數州有
所以台灣為何要一步到位
連一堆聰明人在的加州
都沒有立法通過同婚
我覺得台灣現在若能推同志專法
就已經比美國先進
何苦一定要在這個節骨眼堅持修民法
不解
別跟我說這是世界潮流
廢死也是世界潮流
為何台灣人多數支持死刑
不一定要世界潮流
台灣就得遵行
還有就像台灣跟北韓是世界上少數有通姦罪的國家
但是很多台灣人也支持不要廢除
那你能說台灣人落後嗎?
最討厭有人拿世界潮流拿來說嘴
好像跟著世界潮流走就比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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