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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同婚入民法或另立專法有這樣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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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in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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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自大的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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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小肥羊
這下帥了,如果不即時修法,那下面這條因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第 980 條 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結婚。
這一條也失效了,提到男女,違反憲法第22條,十八與十六歲,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
可以找小蘿莉結婚了,只要人家父母同意
你這麼想要找小鮮肉和小羅莉結婚,就先申請釋憲吧!
這不是你隨意曲解憲法就可以呼弄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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