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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82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搞清楚的人會離這兩個遠一點, 絕對沒有其中一個好過另一個的說法.
說穿了, 不是不想處理你, 而是你根本引不起我的興趣, 所以穿衣服給你.
有需要, 什麼賤招都會出來, 都兩年多過去了, 你真認為穿不穿衣服有差?

這已經有點邊緣了, 但一句話點明: 以前那個還顧忌律法的界線.


一邊還會在乎法律的界限,
另外一邊根本不會在乎比黨纪地位還低的法律.
     
      
舊 2018-11-06, 01:29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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