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有點長、只截一部分 ...
之前不按規矩來 ,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搞到被開黃牌 ,
韓國、菲律賓早在2015年就已經被歐盟黃牌除名 ,
而台灣被警告了這麼久不只沒脫離、還要擔心被開紅牌
修訂的漁業三法上路不到兩年已被開罰上百件 ,
還是只針對違規在先、屢勸不聽的才有開罰 ,
這樣的表現好意思要求放寬執法 ? 還想規避勞基法 ?
要政府派遣巡護艇護航 , 是把相關人員當小弟叫喚 ?
守法的要擔心被違法的牽連影響生計 ,
違法的北上抗議沒配套措施、要求執法放寬、給活路 ,
路不是自己做死的嗎
還有那個拿政府補貼漁船用油的優惠、私下盜賣的新聞 ,
隨便Google就好幾件不同年份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