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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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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引用:
日  期:2018年11月03日
公司名稱:聯電 (2303)
主  旨:說明107年11月3日媒體報導
發言人:劉啟東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03
2.公司名稱: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IGITIMES等
6.報導內容:聯電、福建晉華遭美控竊美光機密,恐面臨超過200億美元罰金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本公司一案尚處於司法程序初期階段,
距案件確定仍需漫長時日,媒體揭露之罰金數額為原告主張的最高金額。
在判決有罪確定之前,推定無罪,本公司仍將配合司法調查並採取適當措施
、提出證據抗辯,以捍衛本公司之權益。
本公司目前評估此起訴對公司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未來將視案件發展,
為適當之資訊揭露。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好像沒有明確否認沒有幹這件事
舊 2018-11-03, 07:1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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