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到以往的經驗,朋友之間東西借來借去很常見,
然而有些人. 東西借他之後....經常就沒下文了.....
久而久之在內心就會把那種人歸類到,借東西給他要小心,小物ok. 貴重物品還是要三思的。
以及借車子用,有些人還車時會加滿油才還,更甚者洗過車才還。
也有人把油用到底才還,
這些事情慢慢都是幫自己給打分數。
就像常聽到的一句話"留一個名聲給別人探聽".....
本事件的結局..
"那個傢伙的保證不會用壞"的保證很脆弱,一但用壞了竟然還在跟我計算殘值...
所以我以為是沒有人得利..
1.物主東西借東西給別人,雖然在金錢上得到賠償,但是還增加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他可能不夠大方的名聲。
2.借東西的..保管&保證能力不佳,打破東西竟然還企圖計算殘值 ggyy的名聲。
引用:
|
作者rainwens
被A騙的損失,從B手上討回來
|
你這個邏輯有問題,
如果能證明,借東西出去..一定會損壞,進而就可以求償,那你的說法成立。
那東西借出去一定會損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