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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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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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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04
最後補充
今天若是個碎了就壞了的東西
我想爭議沒那麼大

今天偏偏弄壞了個是可以修的東西
32000就可以看出彼此的價值觀不同
就當花32000買教訓

我雖然認為出借方佔了便宜
但是自己理虧
摸摸鼻子認了 就像我之前說的
為了這事情上法院 太麻煩
甚至支出會超過32000
算盤打一打 就認了

但是我若是出借方
我知道我借的是假貨
且知道真實價值後
我會退錢給朋友
我的想法就是
不會把自己的愚蠢
讓朋友去承受

但是還是必須要說
如果今天物品金額超過32000很多時
我相信現在願意選擇摸摸鼻子認的
會少很多

所以金額高低
會影響你對事情的判斷
好了 廢話太多
這篇就不再回應了
舊 2018-11-01, 12:42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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