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問好友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
瀏覽單個文章
我也忘記了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1
從另個觀點來看
其實樓主的朋友也可以視為一個買家(只是是不得不買的買家)
原本行李箱的物主可視為賣家
賣家說這行李箱是價值32000元的正品
然後樓主的朋友把此正品給摔壞了,決定花錢買了下來再另外去維修
但維修後發物品非正品,這樣是否可以告賣家是詐欺???
或是否因為先毀損了人家的仿品,就理虧而得照正品價格賠償??
__________________
猴子:你個平胸,欺騙我感情!
2018-10-31, 08:11 PM #
98
我也忘記了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我也忘記了
查詢我也忘記了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我也忘記了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