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feiniva
當然,什麼狀況比較穩健,是您個人看法,但是請不要再用「目前的社會現狀下」這種說詞,您個人意見不等同「目前的社會現狀下」。
要不然,
在目前的社會現狀下,民法列入同婚,才符合目前憲法精神,會是不違憲、比較穩健的做法。
至於領養小孩這一環節,若是真的「非常關心」,
何不去查清楚,異性夫妻可以領養小孩的資格限制是否等同權利?
再來擔心,同性伴侶可以領養小孩的資格限制是否等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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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 既然法律這麼難懂又複雜,那這一案直接投同意,讓挺同婚相關的其他公投案直接GG好了...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提案人:游信義)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