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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24576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saiz
但此案例沒有產生利益啊?
原主就是以32000購入
就算是假貨 也是真金白銀買的
樓主他們賠32000 也很應該
原主並沒有因此賺到啊?



你這是用『情』來討論這件事

我當初是用32K買的

不管真假

賠償都要以32K的價值來估算


但『法』是一碼歸一碼

你用32K買到仿品是一回事

今天我用壞仿品,你卻要用真品價要我賠是另一回事

二者沒有因果關係

走法律途徑只會討論後者,不會參考前者(仿品當初用32K買)

不過不走法律途徑

上面的思維模式看看就好

除非對方非常講道理(看內文應該不是)

不然正常人通常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舊 2018-10-31, 06:05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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