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tevenchou031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
尷尬的是已經先賠錢了,撇除這個部份來討論。

物主花了3萬2買了仿冒品,
好友摔壞一個仿冒品就是賠一個仿冒品。
這次的借物過程物主並沒有損失什麼!!
並不影響當初花了3萬2買仿冒品的事實!!

是不是原物或仿冒品由貼紙、賣家被停權、原廠鑑定都可證明
除非物主睜眼說瞎話硬要框好友了?

講理不行就別當朋友了
既然不是朋友還擔心什麼!!
 
舊 2018-10-31, 04:14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evenchou0319離線中